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决策部署中的一项惠企政策,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,具体由国家工信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负责实施。
天原化工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相关认定要求,被纳入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,具备申报抵减政策条件。规划发展部在财务部的紧密配合下,提前谋划、积极组织政策申报工作,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并顺利通过市经信委审核。10月20日,完成本年度第一次增值税加计抵减63.76万元办理,预计至2027年,企业每年可申请增值税加计抵减400余万元。
该项抵减政策争取工作是“奋战四季度 冲刺总目标”措施之一。该项工作的成功完成,有利于企业冲刺四季度完成全年经营目标。(天原化工 刘峰) |